法人
考点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
- 依法成立。
-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。
- 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。
-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考点2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
- 营利法人。
- 非营利法人。
- 特别法人。
考点3法人机关的构成
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构成,其表现形式可以是由若干自然人集体组成的一定机构,即 合议机关(如: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、董事会);也可以是以单独的自然人个人,即独任机 关(如公司的董事长、经理等)构成。
法人的机关按其职能分为:意思机关、执行机关、代表机关和监督机关。
考点4法人的分立
法人的分立,指一个法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法人,或者将现有的一个或几个法人 分出一部分组成新法人。第一种情况为创设式分立,原法人消灭,产生两个以上的新法 人。第二种情况为派生式分立,原法人仍继续存在,仅从中分出新的法人。
考点5法人终止的原因
- 法人解散。
- 法人被宣告破产。
- 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。
考点6法人的清算
法人的清算,是指法人消灭时,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 系。《民法典》第70条规定,法人解散的,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,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 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。《民法典》第72条规定,清算期间法人存续,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 无关的活动。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,法人终止;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, 清算结束时,法人终止。《民法典》第73条规定,法人被宣告破产的,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 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,法人终止。
考点7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74条的规定,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 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由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由 此可见.法人分支机构仍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.主要表现在其目的事业必须在法人范围之 内.其行为的效果仍由法人承担,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,与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之子 公司不同。
非法人组织
考点1非法人组织的种类
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。
考点2非法人组织的终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非法人组织解散:
(1) 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。
(2) 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。
(3)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非法人组织解散的,应当依法进行清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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