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继承和遗赠
考点1遗嘱继承的概念与特征
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做的处分,或者对其身后事务所做的安排,并在其死 亡时发生效力。
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,是指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根据被继承 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。在遗嘱继承中,生前立有遗 嘱的被继承人是遗嘱人,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。
遗嘱继承具有如下特征:
- 遗嘱继承的发生以存在有效遗嘱以及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。
- 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遗嘱人的意愿。
- 遗瞩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、份额的约束。
-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。
考点2遗嘱的形式
- 公证遗嘱。
- 自书遗嘱。
- 代书遗嘱。
- 录音录像遗嘱。
- 口头遗嘱。
- 打印遗嘱。
考点3遗嘱的有效条件
- 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。
-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。
-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。
- 遗嘱内容须合法。
- 遗嘱形式须合法。
考点4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
- 主体范围不同
受遗赠人的范围极其广泛,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自然人,也可以是继承人以 外的其他组织,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。而遗嘱继承人则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范围之内的人,而且只能是自然人。
- 客体范围不同
受遗赠人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,并不承担清偿遗嘱人债务的义务。当然,受遗赠人必 须在遗赠人的债务、税款得到清偿后,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,遗赠不能影响遗嘱人生前义 务的履行。与此不同,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,应当承担清偿遗嘱人债务及应缴税 款的义务。
- 行使方式不同
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,到期没有 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;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则应当在继承开始后、遗产处理前以书 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,没有表示的,视为接受继承。
- 法律地位不同
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,没有继承权;而遗嘱继承人是继承人,享有继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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